以人为本 服务至上 科学管理 勤政高效

化学所职能部门中层领导人员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是以基础研究为主,有重点地开展国家急需的、有重大战略目标的高新技术创新研究,并与高新技术应用和转化工作相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所,是具有重要国际影响、高水平的化学研究机构。根据《化学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化发人字〔202085号)和化学所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职能部门中层领导人员2名。

  一、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一)党委办公室主任

  1.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各项党群管理规章制度;

  (2)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

  (3)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党建工作的推进;

  (4)党内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

  (5)协助党委,负责支部建设、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员教育;

  (6)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新文化建设,协调工青妇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教育处处长

  1.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研究生发展规划和研究生管理制度建设;

  (2)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方案制定及学位评定工作;

  (3)负责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及管理工作;

  (5)负责科教融合、承建国科大化学科学学院相关工作;

  (6)负责化学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聘后管理 

  (一)拟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相关薪酬分配制度;

  (二)拟聘岗位为全时专职管理岗位;

  (三)拟聘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三、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318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中层领导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等)。  

  3.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初选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顾雅琨、衣冰

  电子信箱:rjc@iccas.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职能部门中层领导岗位应聘申请表》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