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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质量标准处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质量标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岗位:质量标准管理岗位(2人)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本院相关资质的申请、保持及审核等工作; 

  2. 负责软件质量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护、持续改进等相关工作;  

  3. 负责标准体系建立、维护、改进等相关工作;  

  4. 负责工程项目、型号任务的质量管理;  

  5. 负责光电院承研各级各类标准项目管理;  

  6. 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二)岗位条件  

  1. 理工科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 熟悉质量和标准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一定的技术、项目管理知识; 

  3. 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总结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5.  社会招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生毕业生北京生源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在申请表最后“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本人简历;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邮件标题和应聘材料文件名请注明“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研究方向)+应聘岗位”。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二)薪酬标准按照国家、中科院和光电院的相关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78826 

  电子信箱:liangtengteng@aoe.ac.cn     hr2015@ao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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