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岗位:检验员(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光电院出院入院的日常检验,并对检验后的产品进行状态标识;
2.通过培训后,能够按照检测流程完成检验任务,记录检验数据及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负责对仪器设备的集中维护、校准、标识更新等;
4.可以适应出差,如到外协厂进行出厂检验工作及第三方检测任务;
5.进行检验数据月度汇总、统计,对检验中发生的问题进行过程跟踪;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岗位条件
1. (电气)自动化、测控、仪器仪表、光学工程、应用物理、计量等相专业,具有正规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光电行业有工作经验者,能够熟练使用电学仪器设备、光学仪器设备者,具有检测及软件二次开发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工作细致,勤勉敬业,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能独立处理事务,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分析解决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具有一定的英文读写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在申请表最后“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本人简历;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邮件标题和应聘材料文件名请注明“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研究方向)+应聘岗位”。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二)薪酬标准按照国家、中科院和光电院的相关制度执行。
(三)按照人才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月薪税前5000-600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78676
电子信箱:yunfeng39@aoe.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岗位竞聘申请表(请到光电研究院网站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