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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5个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的通知

    京区各单位:
    今年4月4日是首都“第25个全民义务植树日”。为进一步推动国土绿化事业,动员广大职工投身绿化祖国、绿化美化家园运动,以实际行动支持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任务,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的要求,中科院绿化办公室决定在京区单位组织开展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义务植树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以“弘扬奥运精神、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采取出板报、专栏、横幅、标语和网络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法定性、公民性和公益性;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使我院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理念,提倡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树立起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履行公民义务,做到人人动手、植树种草、建绿护绿,美化环境、美化生活。

    二、组织好义务植树活动。
要结合实际,安排好植树日期间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绿化美化活动。活动不拘形式,单位可自行组织,可参加院绿化办或地方政府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也可结合本单位绿化工程,在园区和宿舍区植树、种草、种花或对现有的林木绿地浇水、修剪、除虫、保洁;也可鼓励家庭、个人与地方组织联系,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使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三、加强自管林地防火工作。
今年春季,北京地区气候干旱,山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地处山林和有自管绿化基地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组织必要的人力和灭火器材,严密布控,科学管理,严防责任区内山林火灾发生。

    四、做好植树活动统计总结工作。
第25个全民义务植树日期间植树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绿化办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院绿化办公室。

    五、4月4日赴怀柔植树安排。
4月4日,怀柔区绿化办将组织部委在京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今年中科院京区赴怀柔义务植树日活动主要由北京分院协作四片单位参加,具体分配名额如下:院机关12名、高能物理所12名、古脊椎所12名、植物所12名、研究生院12名、半导体所12名、大气物理所12名、地质地球所12名、微电子所12名、对地观测中心12名。

    请参加4月4日植树活动的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周二)前,将“回执”报院绿化办公室(北京分院综合处),以便安排具体事宜。
    联系人:李凤霞
    电  话:62661384   
    传  真:62661245
 
 
 
中科院绿化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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