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根据分院党组的部署,2月13日上午,北京分院机关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签字仪式由分院北京分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建春主持。
仪式上,肖建春结合院党组要求,对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北京分院院长、党组书记,京区党委书记何岩分别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位主管领导还分别与机关各位处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何岩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分院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位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划和目标,各位处长要担负起落实、推进、教育、监督检查、管理五项责任,年终要做好述责述廉工作。三是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履行职责,要以本次签订责任书为契机,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位处长要做好与副处长以及本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书签订工作;要狠抓责任落实,主动担负责任,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推动落实;要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盯住公务招待、公车管理、劳务费、评审费、出国、会议等社会重点关注问题,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签订仪式现场

何岩讲话

何岩与马扬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