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关于召开主体责任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16日至17日,京区党委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议。京区各单位党委书记、党办主任共140余人参加培训。院党组成员、京区党委书记何岩出席会议并作报告。会议分别由京区党委常务副书记马扬和京区党委副书记肖建春主持。
会议邀请中央党校教授王瑜,结合党建工作理论,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委的主体责任》的辅导报告。邀请住建部城市规划设计院党委书记邵益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交流了《党政齐抓共管 落实主体责任》经验。同时,参会人员围绕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思路和举措,以及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体会、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何岩在报告中就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院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我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要求。二是要全面把握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五个责任”。要抓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责任、管理责任的落实,在领导部署、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管理、惩治腐败五个方面,认真贯彻我院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三是要着力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要强化制度约束、加大科研经费监管力度,要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好作风建设,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四是要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会后,各位书记要组织对本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现场

何岩作报告

王瑜作辅导报告

住建部城市规划设计院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