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中科院党组成员、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秘书长、院工会主席何岩到北京分院就我院群众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北京分院党组副书记、京区党委副书记隋红建主持了调研座谈会。北京分院党群处、监察审计处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来自自动化所、声学所、心理所、研究生院、植物所、遥感所、力学所等7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和工青妇组织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群众组织如何在科技创新及和谐研究所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进行了发言,并对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何岩在讲话中指出,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院的群众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我院的群众工作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开拓新思路,取得新业绩,做出新贡献。就北京分院而言,要着重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群众组织建设、院地合作、科技支撑保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何岩指出,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中科院高级知识分子多,民主管理意识强,研究生数量多,青年人比例大,女知识分子面临来自科研、家庭等方面的压力也较大,一定要发挥好工会、青年团和妇委会的作用,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要针对不同的时期、特点、目标提出新的任务,把群众工作做到让领导重视又放心、职工信任又欢迎的水平,切实在研究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在激励和培养青年人才成长方面,在保障女职工权益,激励女职工成才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和环境,为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何岩对中科院群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群众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科技创新中心工作保驾护航。要牢记以人为本,从宏观来讲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本,从单位的角度来讲就是要以全体职工的利益为本,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氛围,使他们心情舒畅地投入到科技创新工作中去。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何岩强调,第一,群众工作一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党委要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群众工作健康发展创造条件。第二,必须加强组织建设,一方面,群众组织要在党委换届后及时换届;另一方面,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有事业心、责任感、愿意为职工热情服务的同志推荐到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岗位上。第三,群众组织一定要准确定位,做到有为才有位,到位而不越位。第四,群众组织要树立大联合、大协作意识。
(北京分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