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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中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一轮全面科技合作

  

   11月21日下午,中国科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举行了全面科技合作座谈会。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亚平,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中科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何岩主持。

  座谈会后,张亚平与欧阳晓晖代表双方签署新一轮全面科技合作协议。

  白春礼代表中科院感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给予中科院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他表示,中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于1998年10月确立全面科技合作关系,2010年3月,双方续签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全面科技合作协议书》。协议实施期间,双方围绕内蒙古工业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核心需求,着力推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取得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合作成果。

  白春礼指出,当前,中科院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积极进展。

  白春礼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统筹谋划院区科技合作的重点部署,共同推动中科院科技创新工作与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的紧密、深度融合,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深入实施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均具有重要意义。中科院将集中全院力量,落实协议签署内容,将院区科技合作做实、做强、做大,不辜负内蒙古自治区对中科院的期待。

  布小林表示,1947年,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成为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这些年来内蒙古的发展得益于国家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一大批科技人才的支持,与中科院的合作对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中科院在内蒙古转移转化项目178项,带动地方企业新增销售收入50.21亿元,新增利税6亿元。

  (原载于《中国科学报》 2018-11-22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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