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动化所党委根据京区党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京区统战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党字[2007]2号)有关精神,对2005年1月颁布实施的《自动化所党委统一战线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已将修订后的规定印发给全所各党支部。
自动化所党委统一战线工作暂行规定
(修订)
第一条 总则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一大政治优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战略地位。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联系着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并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
研究所的统战工作要为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党的战略目标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研究所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独特优势,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知识创新工程的事业上来,构建和谐科研院所,促进科技创新。
第二条 统战工作指导思想、范围和主要任务
1、自动化所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坚持统战工作为党和国家的科技事业服务;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求同存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2、自动化所统战工作的范围。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统战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民主党派和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中央委员、北京市委委员、区委委员及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党外学科带头人、重要业务骨干,党外处长以上管理干部。
3、自动化所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所内统战人士的作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完善知识创新工程各项任务服务;及时了解和反映所内统战各方面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为他们发挥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构建和谐科研院所服务;发现、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协助上级统战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第三条 组织保证
1、统战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成员按照分工分管并负责,党委书记负责协调和督促,党办和支部负责具体落实,党总支、支部可视情况设统战工作委员。
2、党委将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年必须专题讨论一次统战工作。年初计划有安排,年底工作有总结。
3、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所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委委员每人要重点联系1-2名党外代表人士,真心实意与他们交朋友,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4、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党外人士重大活动制度。所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参加民主党派组织的重大活动;要主动关心、支持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并为他们的活动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建立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制度。单位在重要事项之前,包括年度工作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出台、行政班子换届、开展党内重要活动等,应以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对他们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6、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取得重要成就、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统战组织上级领导来访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京区党委;发展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入中共或民主党派,应事先听取京区党委意见。
7、建立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党委要加大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管理的力度,在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工会委员中,统战人士应占有一定比例,切实保障统战人士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特殊作用。
8、对统战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制度。党委要将统战工作经费纳入党建工作预算,为开展统战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支持统战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为他们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党委会关于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和院党组等有关统战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我党的政党制度和统战工作各方面的政策,特别是党外知识分子政策、民主党派工作政策、归侨侨眷政策,从提高执政党能力建设的角度不断提高个人理论修养和思想水平,从全党工作的大局出发认识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2、对全所统战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按照上级的要求,确定工作内容,安排贯彻落实。
3、对全所统战工作的重大事宜、重要活动进行研究、布置,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通报交流有关情况。
4、讨论、修订研究所统战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
5、研究处理京区党委交办的统战工作相关事宜。
第五条 工作措施
1、邀请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出席党员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扩大会以及参加全所性的政治活动和群众活动。
2、每年召开至少一次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安排学习统战理论。根据需要,还可就有关专项召开专题座谈会。
3、建立举荐党外人士制度。要有意识地做好党外优秀知识分子的培养、考察和举荐工作,根据其特点安排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为祖国的科研事业多做贡献。
4、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入所工作。
5、重视将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党内来,特别要做好影响力较大的科研骨干的入党工作。
6、以排忧解难、热情服务为宗旨,重视做好对党外人士雪中送炭的事情,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为统战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7、利用网站、简报等平台,通过举办报告会、辅导讲座、理论研讨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党员的统战意识。
第六条 附则
本规定自党委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党办负责解释。
中共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委员会
200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