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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规定”廉洁自律——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规定》

 

 
    6月20日,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大型分析仪器实验室联合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
    首先,支部组织与会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支部书记强调,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中纪委的文件精神,对照文件中的八条“严格禁止”来检查自己,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中心纪委说明情况。同时强调,作为普通党员虽然无权无势,但在日常的科研活动和经济活动中也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不正当利益所诱惑,严格自律,防微杜渐。随后,支部书记向党员们传达了中心党委书记胡仁桥在6月18日党支部书记会议上的讲话内容。
 
(生态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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