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实施《生物物理研究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监督与管理,有力推进知识创新工程,确保研究所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少出问题,不出问题,实现“四个一流”的发展目标,依据中纪委、中国科学院的有关规定,生物物理研究所制订了《生物物理研究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于10月12日基本完成了科研人员副主任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副处长以上共计35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所纪委将向院监察审计局综合上报生物物理研究所2006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
(生物物理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