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我院《关于加强创新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院决定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创建优良学术环境、优秀合作氛围和优质管理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三优”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三优”团队)活动。这项活动是深化创新文化建设的又一新举措,也为两年一次的“中国科学院创新文化建设先进团队”评选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参加“三优”团队创建活动的团队包括院属单位的研究室、课题组、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主要指在领域前沿或交叉学科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从事国家重大项目或院重大创新项目,并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
凡已经荣获“中科院创新文化建设先进团队”称号的创新团队,不参加“三优”团队的创建活动。
二、创建要求
1、优良学术环境。自觉履行《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诚实守信,远离学术违规行为。提倡科学严谨的优良学风,倡导学术争鸣、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
2、优秀合作氛围。树立诚信合作、同甘共苦、共同发展的团队精神,大力推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跨单位、跨系统交流与合作,大力弘扬以尊重个人创新劳动价值为基础的团队合作精神,大力营造协同攻关、顾全大局、和谐共进、团结奋斗的氛围。
3、优质管理模式。建立良好的团队沟通机制,注重与团队成员的日常交流。坚持科学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有团队成员参加。关爱团队成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减轻职工承受的过度压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保障科技人员在身心愉悦的环境中开展工作。
三、组织领导
1、院文明办负责全院的“三优”团队创建活动。进行面上工作的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经验。
2、“三优”团队创建活动是深化创新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分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审定工作要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3、“三优”创建团队所在单位的领导全面负责创建工作。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注意了解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创新活动的经验,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1、“三优”团队每两年(奇数年)推荐审定一批,具体步骤为:(1)院文明办印发通知,各分院、基层单位宣传动员;(2)基层单位在创新团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推荐上报分院;(3)分院组织评选审定,并上报院文明办备案。
2、分院审定通过后,“三优”团队即进入创建阶段。创建阶段原则上包括两个创建期,2年为一个创建期。一个创建期结束后参加“中科院创新文化建设先进团队”评选。没有评上的单位继续参加第二个创建期的创建活动。
3、基层单位要注意总结创建团队的创建经验,院文明办将不定期地组织创建团队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新鲜经验。
4、首届“三优”团队创建活动的具体安排是:
——2005年11月30日前:基层单位完成动员、推荐和上报工作。每个基层单位一般推荐1-2个团队,填写“三优”科技创新团队创建申请表(一式2份),核实后上报分院。
——2005年12月20日前:分院完成本地区创建“三优”团队的评选审定工作。审定结果报院文明办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中国科技大学、合肥研究院的评选审定工作由院文明办负责。
——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院文明办从首批创建“三优”团队中选择10个作为试点团队,在创建过程中进行重点跟踪、指导,总结和挖掘创建经验,以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创建工作。
联 系 人:李浩然 刘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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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